生育保险:每年7月出新基数,单位缴纳部分为0.5% 。
生育保险享受:
怀孕前至少缴纳超过3个月的员工可享受生育报销待遇,享受期间不可断保。
1、妊娠期须备资料:
a、单位女职工怀孕3-4个月,持本人身份证、准生证(生育服务登记表)、诊断建议书,单位出证明,备案登记。
b、生产前一个月提供所就住医院名称。
2、产后报销须备资料(产后3-4个月内提交资料)
a、夫妻双方身份证正、反两面各复件到一张A4纸上(复印到一张上)
b、双方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第一页、二页面复印一张上)
c、准生证:原件+复印件(第一页、二页面复印一张上)
d、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e、住院病历、费用总清单原件(加盖公章)、医疗发票原件(若参保人出院时,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过的,提供医疗报销支付凭证)。
f、社会保障卡(仅限建设银行开卡)
注意:如无社会保障卡或社会保障卡非建行卡请到建行运城分行营业部开卡(大东海旁边的建行)
注:不够24周岁的90天;多胞胎+15天;剖腹产+15天;晚婚晚育+30天。
3、异地享受(凡是在运城地区以外的地区),需在《生育人员备案登记表》异地生育备案原因处盖异地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公章,并写明原因。
地 址:运城市中银南路运城市中医院住院部7楼
生育科电话:0359-2223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