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公司与用工单位的紧密合作,提高我公司的服务质量,规范业务流程,地维护用工单位及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等制定本标准,并作为员工绩效考评依据。
一、考评基本原则
(一) 突出服务质量原则,作为绩效工资依据;
(二) 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积极性、准确性和效率;
(三) 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实施服务质量客观评价。
(四) 量化评价原则,评价主要内容以量化方式进行评分。
二、 评价内容
(一)、为用工单位提供的服务
1、必要的法律、法规等政策指导。
2、建立员工工资发放专用账户,4日内完成发放工作(遇节假日顺延),发放后一周内将银行代发工资清单,完税凭证提供用工单位
3、准确、及时按相关规定如实完成各项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缴纳、转移、封存等日常管理工作,一周内将缴费明细表或凭据提供用工单位。
4、以季度为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同用工单位抽查方式对账,双方签字确认对账结果记录。
5、劳务费到达公司账户一周内为用工单位准确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务费用发票,税金计算基数及纳税额度。
6、按到用工单位书面通知2周内,完成人才信息的收信并提供备选人才,初选工作的信息发布、测试筛选、综合面试、考察体检,对拟聘用人进行背景、人事档案、过往记录和现实表现调查了解。
7、积极协助用工单位、派遣人员处理、负责劳动纠纷工作。
8、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依法维护派遣员工权益。
9、及时与用工单位及派遣员工签定、续签、解除、终止合同,并出具解释(终止)劳动合同。
10、不断提高主动服务的态度和思想意识,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知识、劳动、人事、保险等业务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掌握程度。 11、加强基础管理,制定清晰、高效的办理各项业务的标准,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为派遣员工提供的服务
1、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伤认定及劳务纠纷等处理工作。
2、出具各类人事档案查询、在职证明、工资等证明材料。
3、工资、奖金发放、各项福利保险缴纳情况的查询渠道。
4、定期进行法律、法规、用工单位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的教育和培训,督促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
5、用工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等费用时,应及时全额支付。
四、评价周期与反馈
1、按季度进行评定
2、通过“服务情况评价”(见附件)对每季度评价成绩予以反馈,经核对商议确定 终评价结果。
五、年度成绩的确定及应用
序号 评价成绩 支付绩效奖金标准
1 95-100 100%
2 90-95 95%
3 85-90 90%
4 80-85 85%
5 80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