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缴纳须知

作者:山西新安泰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19-12-02浏览次数:13

一、从发生工伤到拔款要提供一次电话报备,三次资料。 

1、发生事故 时间电话报(18035900820)伤亡人员现状,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事故时间、伤者经过简述、伤到何处,就住医院,约花多钱。 

2、3-5天呈报《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需医院盖章。 

3、发生事故之日起20天之内将认定资料提供到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未提供的由个人审请认定,从审报之日起之前所产生的医疗费由本人或用工单位承担)。 

4、如上报后不报销需要撤销,单位要出具情况说明书。 

二、工伤认定条件: 

1、 上班期间、上下班途中非本人原因发生的事故属于工伤。

2、发生事故之日起20天之内将认定资料提供到用人单位:

(超过1个月未提供的由个人审请认定,从审报之日起之前所产生的医疗费由本人或用工单位承担)。 

三、工伤认定提供的资料: 

○1用工单位提供工伤证明+公章; 

○2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3目击证人两名(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1份+本人签字+本人手印); 

○4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加红章; 

○5一寸红底彩照4张; 

○6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 

○7解除合同书原件 

严重者——事故现场照片4张以上 

注:

○1上下班路途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队事故认定书; 

○2打架事故:公安局开证明; 

○3外地工伤人员需住院病例前三天或前一周的; 

○4未住院的需提供门诊病历+公章 

【严重者需:抢救证明(120车纪录及抢救纪录)】 

工亡---(以上手续)、医院抢救证明、死亡证明、派出所死亡消户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供养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在外地受伤住院的,同时提供住院病例(未出院的:前三天或一周的住院病例复印件+公章) 

四、认定后拔款需备资料(出院后): 

1、 诊断证明、入院证明、住院病例原件、出院证明、费用总清单、电子发票(手写作废);所有资料加盖红色章子、认定书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照片两张、工伤职工基本情况登记表两份,取款证明,就医诊治表。 

2、未住院提供:门诊例历、门诊表; 注:转外地医院:中心医院转院证明;收资料时顺便了解一下:后续治疗情况; 

五、鉴定等级申报资料: 

伤者本人如须要求鉴定工伤等级的,根据自身恢复情况6个月以上可到工伤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一份,伤者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照片1张; 

2、诊断证明原件、住院病例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医院红章。 

3、鉴定费400元整(鉴定费由本人承担,可随鉴定结果一同报销)。 

4、每月1-10号申报,无特殊情况当月20日左右通知伤者本人携带身份证、治疗其间拍的CT到指定地点、指定时间进行鉴定。 

5、鉴定结果40天左右下发, 一式三份领取之日起15天之内不服可到上级(省)再次申请伤残鉴定。 

六、鉴定拨款资料: 

1、鉴定书原件一份 

2、认定书原件,复印件 

3、400元票据 

4、身份证复印件 

5、解除合同复印件 

6、申请书 

7、银行打款回单 

七、工伤提供名单截至时间每天的下午16:00整。

参照医保药品目录全报,工伤特殊可以用的药品可报80%,住院伙食费15元,护理费医护人员的报,外地就医的报销本人的交通费,住宿费用按照运城本市及十三个县住院部费用标准予以报销。 

地 址:运城市中银南路运城市中医院住院部7楼 

电 话:0359-2223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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